长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浏览次数:2420

各二级单位:

近期,我市天气变化无常,防溺水工作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潼南“6.21”学生溺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根据重庆市教委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教育。从即日起,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利用各种途径,反复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和校外学生做到“七不三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

二、严肃纪律管理。凡发现学生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的,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理。同时,各二级单位要提醒告诫全校教职员工,进一步加强对家属的教育和监护,严禁教职工及家属在校内水体边戏水、玩耍或破坏相关安全设施。违者,造成的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三、加强家校联动。临近期末,学生即将返家。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家校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暑期放假后的安全监护,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

四、开展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对校内水体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水体周边警示标识,加强水体围栏维护。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制止游泳、戏水等危险行为。

 

                                    长江师范学院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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