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财务开账及规范经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浏览次数:369

校内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1年财务对外报销工作即将开展,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管理、防范廉政风险,解决报销票据不规范、合同不严谨、预算不科学、支付不合理等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账时间

2021111

二、报销方式

为减少教职工少跑路,减少人员聚集,继续采用网上预约报账方式。

三、报销范围

结转项目经费、科研(教研)项目经费、预下达的教学运行费和部门包干费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

1.提高经济责任意识

二级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履行经费支出审批职责,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相关性和票据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提高经费管理意识

加强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明确经费开支范围,合理确定经费开支比例,不随意调整经费。严禁套取、挪用经费,严禁将项目无关支出进行报销。

(二)强化诚信意识

1.票据开具(报销)规范

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合规,不得伪造、变造、涂改、挖补票据,不得虚构经济业务、虚开发票,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将连号发票故意拆分报销,不得重复报销电子发票。

2.经济活动规范

各项经济活动真实、合规,与开展的工作或科研项目直接相关,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不得编造各类虚假银行付款凭据,不得编造虚假报销情况说明,不得虚构出差事由、虚列出差人员。

(三)严格报销流程

1.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

根据《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请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出差事前审批制度,出差结束后3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一事一单、一事一报,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费用不予报销。

纵、横向科研项目差旅报销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2.加强货物(服务)采购流程管理

加强实验材料(办公耗材)等货物采购和使用管理,做好物流、经手、验收、入库、出库等环节管理;购买固定资产报销,需履行资产验收手续后,凭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凭据,按采购合同内容办理账务报销。

3.加强经济合同管理

按照《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委发〔201882)要求,根据经济活动性质、重要程序和标的金额大小,需签订合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合同内容,明确合同条款,加强信息管理,减少法律风险。

4.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超过1,000元(含)的支出,应通过单位银行转账支付,或使用公务卡支付。其中,个人使用公务卡支付的,报销时应提供银行卡支付凭条或网银支付记录,且收款单位需与发票开票单位信息一致。

(四)严肃追究责任

经费使用情况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对虚报冒领等套取经费、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使用虚假发票(含虚开发票、重复报销电子发票、境外票据)套取资金、故意拆分发票报销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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